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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謝建曉)1月23日,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委原常委、統戰部原部長周鎮SD記憶卡宏受賄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。
  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,2002年7月至2011年春節,被告人周鎮宏利用擔任中共茂名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,中共廣東省委常委、統戰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職務晉升、企買屋業經營、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,先後多次收受何俊海等三十三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2464萬餘元。此外,周鎮宏還對摺合人民幣370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。綜上,對周鎮宏應以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  庭審中,法庭就起中古萬利多訴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,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,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,周鎮宏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。數十名群眾和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。
  法庭宣佈此案將擇期宣判融資。③6  (原標題:周鎮宏受賄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開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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